4人非法棄置廢物被罰款 其中1人連續3周非法棄置家居廢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0/23 18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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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人非法棄置廢物被罰款,其中1人連續3周非法棄置家居廢物。(資料圖片)

4名裝修及貨運業人士今年4至5月期間,分別在荃灣及葵涌路旁從車輛丟棄家居、工商及建築廢物,今日(23日)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《廢物處置條例》,合共被判罰款30400元。

環保署透過在非法棄置廢物黑點裝設的監察攝錄系統,成功追查5宗在葵涌藍田街及葵泰路的非法棄置廢物個案,其中在藍田街的3宗個案涉及同一人,他被錄得連續三周、每周在該處非法棄置家居廢物;而另外1名被檢控人士,則涉在荃灣汀九停車場非法棄置廢物,被環保署人員突擊巡查時截獲。

根據法例,任何人如非法在公眾地方及馬路邊棄置廢物,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及監禁6個月。